职位评价—要素计点法
作者:薪酬报告网 | 发布时间:2024-12-19二、职位评价——要素计点法
1.选择合适的报酬要素
一级要素 | 二级要素 | 一级要素 | 二级要素 |
知识与技能 因素 | 1 最低学历要求 | 责任因素 | 1 风险控制责任 |
2 工作经验 | 2 经济效益责任 | ||
3 沟通能力 | 3 指导监督责任 | ||
4 熟练期 | 4 协调责任 | ||
5 专业知识技能 | 5 工作结果的责任 | ||
6工作复杂性 | 6 法律上的责任 | ||
7 创新与开拓能力 | |||
努力程度 因素 | 1 工作压力 | 工作环境 因素 | 1 工作时间特征 |
2 脑力辛苦程度 | 2 工作地点稳定性 | ||
3 工作量大小 | 3 职业病 |
2.对每一种报酬要素的各种不同程度、水平或层次加以界定;并确定不同报酬要素在职位评价体系中所占的比重或者相对价值;并确定每一种报酬要素的不同等级所对应的点值
定义一级要素的权重总分为1000分(其中知识与技能占31.5%、315分;责任因素占31%、310分;努力程度因素占22.5%、225分;工作环境因素占15%、150分)根据每个二级要素将其分为3-5级,并对每个级别进行定义和划定分值,详情如下:
一级要素 | 二级要素 | 等级 | 分数 | 定义 |
知识与技能(31.5%、315分) | 最低学历要求 (20) | 指顺利履行工作职责所要求的最低学历,是按正规教水平判断 | ||
1 | 5 | 高中、职业高中或中专毕业 | ||
2 | 10 | 大学专科毕业 | ||
3 | 15 | 大学本科学历 | ||
4 | 20 |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 ||
工作经验 (20) | 指达到工作所需基本要求后,还必须运用某种必须随经验不断积累才能掌握的技巧 | |||
1 | 5 | 1年以内 | ||
2 | 10 | 1-3年 | ||
3 | 15 | 3-5年 | ||
4 | 20 | 5年以上 | ||
沟通能力 (54) | 指实施职位职责的过程中所需荤的运用口头交流和表达的能力 | |||
1 | 18 | 工作中偶尔需要与工作对象进行交流,对语言表达能力要求一般 | ||
2 | 36 | 工作中经常需要与工作对象进行交流,对语言表达能力要求较高 | ||
3 | 54 | 工作时频繁与工作对象进行交流,对语言表达能力要求高 | ||
熟 练 期(30) | 指具备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的一般劳动力需多长时间才能胜任本职工作。 | |||
1 | 10 | 3个月之内 | ||
2 | 20 | 3-12个月 | ||
3 | 30 | 1年以上 | ||
专业知识能力(51) | 指顺利履行工作职责所需要具备的专业技术知识和技能 | |||
1 | 17 | 基本不需要专业知识 | ||
2 | 34 | 只需要常识性专业知识和技能,该专业知识和技能很容易被掌握 | ||
3 | 51 | 所需专业知识和技能要求高,该专业知识和技能很难被掌握 | ||
工作复杂性(80) | 指在工作中履行职责的复杂程度。 | |||
1 | 20 | 简单的、独自的工作 | ||
2 | 40 | 只需简单的提示即可完成的工作,不需要计划和独立判断 | ||
3 | 60 | 需进行专门训练才可胜任工作,需要使用专业技术进行独立判断 | ||
4 | 80 | 工作需多种专业技能,经常做独立判断和计划 | ||
创新与开拓能力(60) | 指顺利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需的创新与开的精和能力的要求 | |||
1 | 20 | 全部工作为程序化、标准化,无需开拓创新 | ||
2 | 40 | 工作基本标准化,偶尔需要开拓创新 | ||
3 | 60 | 工作性质本身即要求开拓和创新 |
一级要素 | 二级要素 | 等级 | 分数 | 定义 |
责任因素(31%、310分) | 风险控制责任(45) | 指在不确定的条件下,为保证贸易、投资及其他项目顺利进行,并维持我方合法权益所担负的责任,该责任的大小由失败后损失的大小作为判断基准 | ||
1 | 9 | 无任何风险 | ||
2 | 18 | 仅有一些小风险,一旦发生问题,不会给公司造成多大影响 | ||
3 | 27 | 有一定风险,一旦发生问题,给公司带来的影响能明显感觉到 | ||
4 | 36 | 有较大风险,一旦发生问题,会给公司带来较严重的影响 | ||
5 | 45 | 有极大风险,一旦发生问题,对公司造成的影响不仅不可挽回,而且会使公司发生经济危机甚至倒闭 | ||
经济效益责任(45) | 在任职职位上发生工作失误,或者工作没有达到标准,对公司经济效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由经济效益损失的大小来衡量 | |||
1 | 9 | 不会造成经济的损失 | ||
2 | 18 | 造成较小的损失 | ||
3 | 27 | 造成较大的损失 | ||
4 | 36 | 造成严重的损失 | ||
5 | 45 | 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 ||
指导监督责任(60) | 指在正常权力范围内所拥有的正式指导职责,由本职位管理的人数多和被管理人员的权限决定 | |||
1 | 12 | 不管理任何人 | ||
2 | 24 | 管理的人数小于或等于 10 人 | ||
3 | 36 | 管理的人数在 10 到15 人之间,被管理的人员中 1 到5 管理者 | ||
4 | 48 | 管理的人数在 15到 35 人之间,被管理的人员有 5 到8 名管理者 | ||
5 | 60 | 管理的人数在 35 人以上,被管理的人员中有 5 名以上的管理者 | ||
协调责任(40) | 指在工作的过程中,需要与系统内外的单位和个人调关系,以共同利开展业务工作的活动,由调对象所在的层次、人员数量、及频繁程度判断 | |||
1 | 10 | 仅与本部门的人员工作协调,偶尔与其他部门或外部人员接触 | ||
2 | 20 | 与公司大多数部门协调工作,与外界固定部门或个人接触 | ||
3 | 30 | 需要与公司所有部门随时联系和沟通,与外界有具体业务的部门和个人保持联系 | ||
4 | 40 | 与整个公司所的部门有密切的工作联系,与外界的有可能业务关联的单位和个人有密切联系并频繁沟通 | ||
工作结果的责任(60) | 指本职位对工作结果承担多大的责任,以本职位承担责任和范围作为标准 | |||
1 | 15 | 只对自己的工作结果负责 | ||
2 | 30 | 对所在部门的工作结果负责 | ||
3 | 45 | 对多个所管部门的工作结果负责 | ||
4 | 60 | 对整个公司的工作结果负责 | ||
法律上的责任(60) | 指在正常工作中拟定和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并对合同的结果负有相应的责任。其责任的大小可视签约、拟订合同的重要性和后果的严重性作为判断基准。 | |||
1 | 15 | 不参与有关法律合同(技术协议)的制定和签约。 | ||
2 | 30 | 需要偶尔拟定法律效力的合同条文(技术协议),并对结果负部分责任。 | ||
3 | 45 | 需要经常拟定法律效力的合同条文(技术协议),并对结果负部分责任。 | ||
4 | 60 | 工作经常需要审核各种业务或其他法律效力的合同(技术协议),并对结果负有全部责任。 |
一级要素 | 二级要素 | 等级 | 分数 | 定义 |
努力程度因素(22.5%、225分) | 工作压力(75) | 指工作本身给职位任职者带来的压力,根据工作常规性、任务多样性、工作艰巨性和重要性、工作内容跨度进行判断 | ||
1 | 25 | 不需要迅速决定,工作常规化 | ||
2 | 50 | 有时需要迅速做出决定,工作较艰巨,内容有一定的跨度 | ||
3 | 75 | 经常需要迅速做出决定,任务多样化,经常觉得任务艰巨,工作时间紧张,工作内容跨度大 | ||
脑力辛苦程度(90) | 指在工作时所需注意集中程度的要求 | |||
1 | 30 | 只从事简单脑力劳动,不需高度集中精力 | ||
2 | 60 | 部分工作时间必须高度集中精力、从事较高脑力劳动 | ||
3 | 90 | 大部分时间必须高度集中精力、从事高强度的脑力劳动 | ||
工作量的大小(60) | 指每天工作的繁重程度,以完成每天的工作,需要持续忙的时间长短和工作量的大小判断 | |||
1 | 20 | 工作较轻松 | ||
2 | 40 | 工作有时较忙,但忙的时间短且有规律性,工作量一般 | ||
3 | 60 | 工作很忙,且忙的时间持续长甚至加班加点,工作量大 |
一级要素 | 二级要素 | 等级 | 分数 | 定义 |
工作环境因素(15%、150分) | 工作时间特征(45) | 指对工作要求的特定起止时间的控制程度 | ||
1 | 15 | 按正常时间上下班 | ||
2 | 30 | 基本按正常时间上下班,偶尔需要迟退 | ||
3 | 45 | 上下班时间视工作具体情况而定,但有一定事实上的规律 | ||
工作地点稳定性(45) | 指工作时是否经常变工作地点,以工作地点的变化和外出时间长短判断 | |||
1 | 15 | 工作地点基本固定;偶尔外出且有规律 | ||
2 | 30 | 工作地点基本固定,要少量外出,没有规律性 | ||
3 | 45 | 工作地点不固定,需要大量外出工作,但是有规律性 | ||
职 业 病(60) | 因工作所造成的身体疾病,或工作本身可能对任职者身体所造成的危害。 | |||
1 | 15 | 无职业病的可能,或没有可能对身体造成危害 | ||
2 | 30 | 会对身体某些部位造成轻伤害,或不注意可能造成人体轻度伤害 | ||
3 | 45 | 对身体某些部位造明显感觉到的损害,或发生意外可造成明显伤害 | ||
4 | 60 | 对身体某些部位造成损害致使产生痛苦,或工作危险大,有可能造成很大伤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