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解读
作者:薪酬数据网 | 发布时间:2024-12-20工资作为劳动力价格的体现,是重要的劳动力市场指标之一。它不仅是劳动者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企业生产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还是征缴和支付各项社会保险的重要依据。因此,工资数据一直以来都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是指受雇于单位的就业人员,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劳动报酬。理解这一概念需要把握以下几个关键点:首先,工资统计的对象并非涵盖所有就业人员,而是特指“单位就业
工资作为劳动力价格的体现,是重要的劳动力市场指标之一。它不仅是劳动者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企业生产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还是征缴和支付各项社会保险的重要依据。因此,工资数据一直以来都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是指受雇于单位的就业人员,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劳动报酬。理解这一概念需要把握以下几个关键点:
首先,工资统计的对象并非涵盖所有就业人员,而是特指“单位就业人员”。个体就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等不在统计范围内。这是因为个体就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的收入构成比较复杂,既包含劳动报酬,也包含经营收入,两者难以清晰区分。将统计对象限定在单位就业人员的范围,是国际上通行的工资统计原则。例如,一位化名小李的自由摄影师,虽然有收入,但不计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统计数据中。
其次,单位就业人员的收入并非全部计入工资统计。根据相关规定,只有劳动报酬性质的收入才属于工资,而劳动保护费、福利费以及单位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则不包括在内。例如,一位化名小王的公司员工,除了工资之外,公司还提供餐补和交通补贴,这些补贴并不计入工资统计。
此外,工资统计不仅包括就业人员实际到手的收入,还包括由单位代扣代缴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即使这部分钱没有直接进入员工的口袋,但也属于工资的一部分。例如,一位化名小张的教师,每月工资中的一部分会被扣除用于缴纳社保和公积金,这部分扣除的金额也计入工资统计。
工资统计的范围也经历了一个逐步扩大的过程。在2009年以前,工资统计主要涵盖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各种联营经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中外(港澳台)合资合作企业以及外商和港澳台商独资企业等,但未包括城镇私营单位。自2009年起,国家统计局正式建立了私营单位工资抽样调查制度,开始将私营单位纳入工资统计调查范围。到2020年,我国建立了一套覆盖城乡全部地域的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包括一套表单位全面调查、非一套表单位抽样调查,每年发布城镇非私营单位、城镇私营单位以及分地区、分行业、分登记注册类型的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数据,使得工资统计数据更加全面和细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