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实例】股权投资基金行业薪酬体系设计方案
作者:薪酬报告网 | 发布时间:2024-11-29股权投资基金行业
薪酬体系设计方案
第一章 总则
1、目的:
1.1 为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体现个人能力与业绩贡献,合理分配员工劳 动报酬,使员工能够与公司一同分享公司经营所产生的收益,特制订本制度。
1.2 公司有关薪酬核定、薪酬计算、薪酬发放及员工福利等事项,除另有规定外,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2、定义:
本薪酬管理办法中所指的薪酬主要是指经济性的报酬,是企业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奖励奖金及其它福利待遇。
3、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各子公司全体员工;此管理办法是公司薪酬管理的准则和依据,所有与薪酬管理相关的规定和行为都必须遵照并符合本管理办法。
4、薪酬管理原则:
4.1 薪酬管理必须体现按能力及业绩贡献、奖勤罚懒和效率优先三大基本原则;
4.2 薪酬分配应兼顾外部公平性和内部公平性。
4.3 在薪酬分配管理中综合考虑社会物价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员工所在岗位在公司的相对价值、员工贡献大小等因素。
4.4 有利于公司吸引、保留经营所需的各类优秀人才,支持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 薪酬的构成
5、薪资组成结构:
5.1 公司股东:
5.1.1 公司股东按股权多少进行分红。
5.2 管理高层:
5.2.1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工资均按照年薪制进行支付,支付方法如下:
5.2.1.1 基本年薪(月)按年薪的 %按月支付(结合岗位工资进行核定)。
5.2.1.2 绩效年薪年终考核按年支付。
5.2.1.3 奖励年薪年终考核按年支付。
5.2.1.4 年薪制人员,不再享受公司内部的工资、奖金等其它工资性收入。
5.2.1.5 年度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核定,在次年 1 月以前一次性核发。
5.3 正式普通员工:当月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奖金+奖励奖金+司龄津贴+其它。
5.4 试用期员工;当月工资=岗位工资+奖励奖金+其他。
6、岗位工资:岗位工资=基本工资+津贴(岗位工资减去基本工资以外的剩余部分)
6.1 岗位工资根据岗位所对应的不同级别核定基本工资标准,具体 标准参照《岗位工资宽带及额度方案》的规定执行;
7、绩效奖金:
7.1 高层管理者:绩效年薪根据年终考核按年支付。
7.2 根据员工当月的绩效考核结果核发,具体考核方式参照《公司绩效考核方案》执行,绩效奖金核算比例参照表 1;
表 1 绩效考核结果与奖金发放标准
绩效考核等级 | A 优秀 | B 良好 | C 一般 | D 不合格 |
奖金核发比例 | 100% | 80% | 60% | 0% |
8、司龄津贴:从员工入职之日起,任职每满一年予以调整一次司龄津贴, 司龄津贴满10年封顶。司龄津贴的发放标准参照表 2:
表 2 司龄津贴计算标准
司龄年限 | 1 年 | 2 年 | 3 年 | 4 年 | 5 年 | 6 年 | 7 年 | 8 年 | 9 年 | 10 年 |
补贴标准 | 50 | 100 | 150 | 200 | 250 | 300 | 350 | 400 | 450 | 500 |
9、奖金奖励:
9.1 全勤奖:员工当月无任何迟到、早退、旷工等缺勤记录,无任何事假、病假(1 天以上)、 婚假、丧假、产假及其它假期等(年假、补休除外),给予发放满勤奖,满勤奖计算标准为基本工资的10%。(全勤奖仅针对公司普通员工)
9.2 年终奖金:公司根据当年整体经营业绩、员工工作绩效及员工本年度出勤率计发年终奖金, 具体发放标准以文件通知为准;年终奖金的发放标准主要参照个人在当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年 度出勤率、年度奖惩情况等。
第三章 定薪、调薪管理制度
10、新员工工资定级:
10.1 经理级以下人员试用期工资及转正工资由总经理办公室根据《岗位工资宽带及额度方案》中各个岗位的限定的范围由行政人事经理核准,各用人部门可根据候选人的面试结果向行政管理中心提出建议薪资,用人部门不得自行向候选人承诺工资标准。
10.2 经理级(含)以上人员试用期及转正工资定级由公司执行总裁核准, 具体工资标准参照《岗位工资宽带及额度方案》之规定;新进人员因能力突出或特殊原因,工资标准超过《岗位工资宽带及额度方案》中限定的范围,需呈报公司执行总裁审批同意。
10.3 试用期薪资标准:应届毕业生起薪点根据不同学历进行区分,具体标准参照下表3(转正后薪资根据不同的岗位及工作业绩另行核定):
表3 实习工资标准
学历 |
中专 |
大专 |
本科 | 硕士及以上 |
薪资 | 1100元/月 | 1200元/月 | 1500元/月 | 2000元/月 |
11、调薪管理:公司根据当年的经营情况及员工的工作业绩,对于符合调薪条件的员工,由员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调薪申请单》,由部门逐级审核,报行总经理办公室审批核准(部门经理级(含)以上人员及特例调薪的,由公司执行总裁审批)。
11.1 薪酬调整分为定期调薪与临时调薪两类。调薪原则上每年一次,每年的3月1日为薪酬调整日。但是当物价指数急剧变化(通货膨胀与通货紧缩)以及公司认为有特别的必要时,也可以进行临时性薪酬调整。
11.2 定期调薪,包括自动调薪和考核调薪两大部分,其规定如下:
11.2.1 自动调薪,即员工司龄增长调薪,司龄增长调薪仅限于对司龄补贴部分进行调整。
11.2.2 考核调薪考核的原则是根据人力资源部评估的员工的年度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 态度等的考核结果,符合加薪条件的员工给予一定的调薪。
11.2.3 晋职、异动与降职时的薪酬调整:
11.2.3.1 内部员工晋职或平级异动,见习期按原级别工资发放,薪资标准不做调整,见习结束且考核合格同意转正的,根据考核结果重新核定薪资,原则上薪资调整的幅度不超过2级;
11.2.3.2 降职或降级异动:根据降职或降级异动的结果调整为相应职级的对应的薪酬标准。
11.3 临时调薪: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应进行临时调薪,其标准由公司董事会与公司中高层管理者及员工代表召开联席会议确定:
11.3.1 公司经营效益发生重大变化;
11.3.2 社会物价水平的提高或降低;
11.3.3 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变化与工资行情变化;
11.3.4 其他经公司讨论确定需要调整的情况。
12、限制申请调薪的条件(截至调薪申请之日,申请人在1年内有以下任一条件者,均不予以调薪:
12.1 在公司任职未满一年(不含)以上者,或自入职之日起一年内已有调薪记录的;
12.2 被公司处以记过(含)以上处分或累计有 2 次警告处分的;
12.3 出勤率低于 95%的;或请事假天数累计超过 10 天的;或有旷工、早退记录的;或迟到累计超过 20 次的;
12.4 绩效考核结果被评为 C 级 3 次(含)以上的;
12.5 有任何形式的请休假时间超过1个月以上的;
12.6其他不符合调薪范围的。
13、有以下情况者可由部门经理向公司提议对当事人进行调薪:
13.1 因个人为公司做出突出贡献或工作业绩取得重大突破的;
13.2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发生职位变动时的;
13.3 因员工能力或业绩突出,经公司审核同意给予晋升的;
13.4 当年度被评为优秀员工的。
第四章 薪资发放管理
14、薪资计算公式:
14.1 日薪=(基本工资+津贴)/当月应出勤天数。
14.2 当月应发工资=工资总额/当月应出勤天数×月实际出勤天数
14.3 新进员工入职第一个月出勤未满七天(含)辞职或被辞退的,不予结算工资;
14.4 试用期员工或正式员工当月不满20天辞职的,当月工资按(基本工资+津贴)参照实际出勤天数计算,不予计发绩效奖金以及相关其他补贴
15.薪资发放:
15.1 员工的计薪周期为上月25 日至次月 25 日止,每月25日为工资付薪日,如发薪日为假期,则酌情提前或推迟发放,员工的工资将如期转入其银行帐户或以现金形式发放。
15.2 个人所得税、法定保险项目,在发放前直接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15.3 员工工资自正式上班之日起计薪,至离职之日停薪,新员工及离职员工当月工资均依实际天数乘以日薪,若新员工于20日后报到者,其工资合并于下月发放。
15.4 员工应对自己薪资标准严守秘密,不得互相打听或谈论,否则给予降级处分。
第五章 福利制度
16、员工福利:公司提供的福利项目包含国家法定福利及公司内部福利。
16.1 法定福利:包含五险,即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一金,包含住房公积金。法定福利的缴交标准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按月予以办理。
17、法定假日放假安排(以下公共节假日为带薪假,具体放假时间以公司文件通知为准)
17.1 元旦:放假3天;
17.2 春节:放假7天;
17.3 清明节:放假3天;
17.4 妇女节:放假半天(仅女性);
17.5 劳动节:放假3天;
17.6 端午节:放假3天;
17.7 中秋节:放假3天;
17.8 国庆节:放假7天;
18、带薪年休假
18.1 在公司任职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带薪年休假由符合条件的人员以书 面的形式申请,具体给假标准参照表4:
表4 年假一览表
司龄 | 1 年≤X>5年 | 5年≤X>10 年 | 20 年≤X |
给假标准 | 5天 | 10天 | 15天 |
18.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8.2.1 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的;
18.2.2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5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18.2.3 累计工作满5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 3 个月以上的;
19、产假:
19.1 产假规定如下:
19.1.1 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八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八十三天。
19.1.2 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19.2 98 天产假:
女员工生育享受不少于 98 天的产假,包括 15 天的预产假。已婚妇女 24 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 30 天,难产(剖宫产以及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 15 天。
19.3 产假需提供的证件:
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独生子女证全称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自 2009 年 5 月 1 日起,除
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 35 天产假。
20、婚假
20.1 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给予一次性婚嫁 3 天;符合晚婚条件(男 25 周岁,女 23 周岁以上初婚为晚婚)结婚的员工,给予一次性婚假 7 天。
20.2 婚假审批手续,由员工本人按规定填写请假单后,凭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经部门主管审核 后报总经理办审批。婚假可享受正常工资,享受年终计算的出勤率。
20.3 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属再婚的,给予一次性婚假 2 天。
21、丧假
21.1 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岳父母、公婆)过世时,经审 批,可给一次性丧假 3 天。工作满 6 个月以上的外省员工可另外申请 2 天路程假;
22.2 丧假及路程假均为带薪假,享受年终计算的出勤率。
第六章 附则
23.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订并负责检查与解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并于每年进行一次补充修改。
24.本制度施行之后,凡既有规章制度与之相抵触的内容自行终止。
25.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各下属分公司如需增补相关内容的,需经集团总经理审批后报行 政管理中心备案。
相关文献及记录
1.《岗位工资宽带及额度方案》
2.《公司绩效考核方案》
3.《员工调薪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