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营策中心人员配置及薪酬体系
作者:薪酬报告定制 | 发布时间:2024-11-25深圳xx集团营策中心人员配置及薪酬体系
(20**年试行版)
第一条 总 则
【适用范围】
本人员配置及薪酬体系适用于深圳xx集团营策中心各级员工及参与销售配合的相关部门员工,各项目公司销售部可参照本薪酬体系执行。
本人员配置及薪酬体系参考深圳xx集团年度发展规划制订,每年根据集团年度发展规划进行修订。
【目的】
按照人员配置及薪酬标准与人均产值及行业平均水平相结合的原则,使人均成本与人均产出相挂钩,体现合理的投入产出比。
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营策板块员工佣金增长幅度与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同步,以部门及员工工作绩效关键指标考核员工报酬,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修订】
本管理制度将商业环境及公司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而进行修改。经营策中心提议,集团总裁批准,集团人力资源部有权对本制度进行修改。
本制度中的未尽事宜,集团人力资源部在与分管领导进行协商后提出解决方案,经集团总裁批准后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补充本管理制度。
【解释】
经集团总裁授权,本制度的日常解释权归集团人力资源部,最终解释权归集团总裁所有;集团总裁负责审批集团人力资源部制定的各项细则和修订方案;并对本管理制度拥有最终解释权。
【生效】
经集团总裁批准,本人员配置及薪酬管理体系自20**年 月 日生效。
第二条 营策中心人员配置标准
根据集团年度开发15万平方米,年度产值预期5亿,对集团营策中心及项目营销部作如下人员配置:
部门 | 职能 | 基本任务 | 项目周期 | 岗位设置 | 人员编制 | 备 注 | |
集团 营策中心 | 集团所有项目产品营销规划、产品定价、销售方案制定并监督执行 | 年开发量15万平米;年产值5亿 | 15个月 | 策划总监 | 1 | 由营销副总兼任 | |
高级设计师 | 1 | ||||||
高级策划师 | 2 | 兼任项目营策经理 | |||||
媒介执行 | 1 | 负责所有项目 | |||||
项目营销部 | 策划组 | 所在项目产品定位及策划方案执行 | 年开发量10万平米;年产值3.5亿 | 15个月 | 策划师 | 1 | |
设计师 | 1 | ||||||
销售组 | 所在项目销售业务具体实施 | 年开发量10万平米;年产值3.5亿 | 9个月 | 销售经理 | 1 | ||
销售主管 | 2 | 按人均月销售额300万配置 | |||||
置业顾问 | 11 | ||||||
销售配合组 | 所在项目销售后勤及其他行政配合工作 | 销售助理 | 2 | 2人轮岗 | |||
销售律师 | 1 | 行政值班 | |||||
现场收银员 | 2 | 2人轮岗 |
补充说明:
1、集团营策中心按集团开发量为15万平米,年产值5亿配置人力,如需增加编制,需依据项目开发量同比调整,并报经集团总裁审批通过;
2、项目营销部按年开发量10万平米,年产值3.5亿配置人员,依据项目开发量同比调整,同城项目人员可兼任;
3、销售助理、现场收银员实行两人轮岗制。
第三条 薪酬体系构成及发放明细
【薪酬体系结构】
1、营策中心薪酬体系结构:基础薪金(基本工资+基础福利)+销售提成+奖金+补贴
2、基本工资、销售提成按下表【营策中心基本工资与提成系数测算表】内所列标准执行;
3、基础福利包括社会综合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午餐补贴,按集团福利政策制定的标准执行;
4、补贴、奖金按下述【营策中心奖励体系】及【营策中心补贴标准】执行;
5、基本工资根据岗位职级的取薪范围,综合考虑员工能力及综合表现,按《xx集团薪酬体系》(20**版D类营销策划板块)取级发放;
【营策中心基本工资与提成系数测算表】
部 门 | 基本 任务 | 任务周期 | 岗位 | 人数 | 基本 工资 | 销售任务完成率 | 提成 系数 | 预计 年收入 | 备 注 | ||
集团营策中心 | 年开发量15万平米;年产值5亿 | 15个月 | 策划总监 | 1 | 8000- 10000 | 95%-100% | 0.1% | 10.8万-60.8万 | 1、提成基准:集团所有项目销售总额及总体完成率; 2、预计年收入按5亿销售任务、完成率0%-100%测算收入区间; 3、基本工资取该职级工资中间值; 4、预计年收入=基本工资×12月+【5亿×提成系数÷15】×12月; 5、提成实行总额控制,即不论人员多少部门系数不变; 6、在年开发量15万平米规模下,集团营策中心人员编制不变; | ||
80%-94% | 0.05% | ||||||||||
60%-79% | 0.02% | ||||||||||
60%以下 | 0.00% | ||||||||||
高级设计师 | 1 | 4000- 5000 | 95%-100% | 0.024% | 5.4万-17.4万 | ||||||
80%-94% | 0.012% | ||||||||||
60%-79% | 0.005% | ||||||||||
60%以下 | 0.00% | ||||||||||
高级策划师 | 2 | 4000- 5000 | 95%-100% | 0.024% | 5.4万-17.4万 | ||||||
80%-94% | 0.012% | ||||||||||
60%-79% | 0.005% | ||||||||||
60%以下 | 0.00% | ||||||||||
媒介执行 | 1 | 2000- 2500 | 不与完成率挂钩 | 0.008% | 6.4万 | ||||||
合计:提成系数0.18% — 0.008% | 33.4-119.4万 | ||||||||||
项目营销部
| 策 划 组 | 年开发量10万平米;年产值3.5亿 | 15个月 | 策划师 | 1 | 2500- 3000 | 95%-100% | 0.024% | 3.6万 -12万 | 1、提成基准:所在项目销售总额及完成率; 2、预计年收入按3.5亿任务完成率0%-100%测算收入区间; 3、预计年收入测算公式同集团营策中心; 4、提成总额控制,即部门总系数不变; 5、基本工资按3000计 | |
80%-94% | 0.012% | ||||||||||
60%-79% | 0.005% | ||||||||||
60%以下 | 0.00% | ||||||||||
设计师 | 1 | 2500- 3000 | 95%-100% | 0.024% | 3.6万 -12万 | ||||||
80%-94% | 0.012% | ||||||||||
60%-79% | 0.005% | ||||||||||
60%以下 | 0.00% | ||||||||||
销 售 组 | 年开发量10万平米;年产值3.5亿 | 9个月 | 销售经理 | 1 | 2500- 3500 | 95%-100% | 0.04% | 3.6万 -22.3万 | 1、按人均月销售额300万设置销售任务; 2、销售经理按项目销售总额提成;预计年收入=基本工资×12月+【3.5亿×提成系数÷9】×12月; 3、销售人员按个人销售业绩提成; 4、基本工资取中间值 | ||
80%-94% | 0.02% | ||||||||||
60%-79% | 0.008% | ||||||||||
60%以下 | 0.00% | ||||||||||
销售人员 | 销售 主管 | 2 | 1200- 1500 | 80%-100% | 0.2% | 0.96万 -10.3万 | |||||
60%-79% | 0.18% | ||||||||||
置业 顾问 | 10 | 800 | 60%以下 | 0.12% | |||||||
销售配合 | 10万平米; 3.5亿 | 10个月 | 销售助理 | 2 | 2000- 2500 | 不与完成率挂钩 | 0.014% | 单项目提成总额4.9万元 | 1、提成总额控制; 2、提成费用作为加班费、奖金计发; 3、根据岗位表现,由销售经理考核后报集团营策总监分配; | ||
销售律师 | 1 | 3500- 4000 | |||||||||
现场收银员 | 2 | 1500- 2000 | |||||||||
合计 | 提成系数 0.302% — 0.134% |
【营策中心员工补贴标准】
职能板块 |
岗位 | 基础薪金构成明细 | |
补贴 | |||
工服补贴 | 其他补贴 | ||
销售板块 | 置业顾问 | 500元/套,每年三套,公司补贴50% | 无 |
销售主管 | 500元/套,每年三套,公司补贴50% | 无 | |
销售经理 | 1000元/套,每年两套,公司补贴50% | 通讯补贴300元/月 | |
策划板块 | 现场策划师 | 无 | 通讯补贴100元/月,交通补贴50元/月 |
平面设计师 | 无 | 通讯补贴100元/月,交通补贴50元/月 | |
高级设计师 | 无 | 通讯补贴100元/月,交通补贴50元/月 | |
项目营策经理 | 无 | 通讯补贴300元/月,交通补贴200元/月 | |
营销策划总监 | 无 | 通讯补贴300元/月,交通补贴300元/月 | |
销售配合 | 销售助理、现场收银员、销售律师 | 无 | 无 |
【营策中心员工奖励体系】
职能板块 | 岗位 | 奖 金 |
销售板块 | 置业顾问 | 每月销售总金额冠军奖:300元 每月总回款冠军奖:200元 |
销售主管 | 在总体销售额完成公司任务的80%(含80%)以上前提下,给与销售业绩最好的小组颁发销售小组竞争奖,奖金2000.00元,由销售主管进行分配; | |
销售经理 | 根据项目销售情况灵活确定 | |
策划板块 | 现场策划师 | 根据项目销售情况灵活确定 |
平面设计师 | 根据项目销售情况灵活确定 | |
高级策划师 | 根据项目销售情况灵活确定 | |
项目营策经理 | 根据项目销售情况灵活确定 | |
营销策划总监 | 根据项目销售情况灵活确定 | |
销售配合 | 销售助理 现场收银员 销售律师 | 根据项目销售情况灵活确定 |
销售费用结余奖励 在确保全年销售任务完成的前提下,如果年度总体宣传费用比计划(根据年度资金计划确认)有结余,提取结余部分的20%作为部门年终奖励,由营策总监进行内部分配。 |
第四条 销售任务确定及提成计发办法
【销售任务的确定】
1、 确定时间:每月月底资金计划会议。
2、 确定办法:由营销中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项目的销售阶段、资金回笼计划、广告投入费用及市场淡旺季节),报次月销售完成任务,经由总经理审批后同意后所确认的数额,即为月销售任务。
3、 当本月销售任务未完成时,自动滚入次月,与次月任务一并积累成当月销售目标任务。
【提成计核时间】: 当月1日至月底(也可根据项目实际销售周期进行调整)
【提成基数】:销售额(本月签约总金额)
本月签约总金额 = 本月认购后在当月转签约的合同金额 + 往月大小订在当月转签约的合同金额。
【销售任务定义】
(1)销售人员任务:
按照所在项目当月总销售任务除以销售员人数,平均分配。
(2)销售经理、项目策划师、项目平面设计师、销售现场配合人员任务:
按照所在项目当月总销售任务进行考核。
(3)营策营策总监、高级设计师、高级策划师(兼项目营策经理)销售任务:
按照集团当月各项目销售任务进行分别考核。其中高级策划师(项目营策经理)自己直接负责的项目提成比例占70%,其他项目的提成比例占30%
【销售提成计核方案】
(1)按照销售完成率对应相关的提成系数,计算当月的提成金额。
销售完成率=当月销售额÷当月销售任务额。
提成金额 = 当月销售额 × 提成系数
(2)销售业绩按照房号进行逐一确认。
【销售提成系数确定原则】
(1)遵循岗位提成系数与部门提成总系数挂钩,确保总体提成系数不超标原则,即按公司统一规定项目总的提成系数,根据当月销售完成率确定提成系数;
(2)提成总量包含所有参与项目的销售、策划及后勤保障人员的提成;
(3)个别岗位的提成数量在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工作量和工作绩效略有调整;
【提成发放界定】
提成范围:当月1日至月底成交并按合同内容到款的商品房。
发放时间:次月10日跟随基本工资一并发放。
【离职人员销售提成】(离职人员与接手人员的提成分成方式)
离职人员销售提成说明:离职销售人员的客户由公司进行统一分配,该部分客户提成佣金只
能按照提成标准提取80%。
1、提成比例:(所有未完成提成的客户)
1)、未签订购买合同时离职
(1)、离职销售员提成
销售提成比例:占销售提成的25% 发放时间:离职后6个月
(2)、接手销售员提成
销售提成比例:占销售提成的75% 发放时间:按照公司规定发放
2)、签订购买合同后离职
(1)、离职销售员提成
销售提成比例:占销售提成的50% 发放时间:离职后6个月
(2)、接手销售员提成
销售提成比例:占销售提成的50% 发放时间:按照公司规定发
【特殊情况处理办法】
(1)、在项目未进行正式销售前(指未进行广告宣传前),任何成功引进客户提前购买或租赁本物业的公司员工,统一按如下标准进行奖励:
A、 购买:按总房款的0.1%~0.2%予以奖励,支付日期从客户签定正式《购房合同》并交纳首期款项之次月开始,按照客户付款时间及比例,按照相同比例提取奖金;
B、 租赁:按首年月租金额的10%予以奖励,支付日期从客户签定正式《租房合同》并交纳租赁押金的次月,提取租赁佣金的30%;客户办理正式入伙手续并交纳首月租金的次月,提取租赁佣金的70%;
C、 以上奖励仅用于奖励客户的直接联系人,不能作为部门的业绩进行提成;
D、 如果销售或出租部分已经由中介代理公司进行了佣金提成,则此部分面积个人不得再行提成。
(2)、个别客户出现多次接待、重复跟踪的,原则上算做第一位做客户登记的销售员的客户。销售部现场经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做一定幅度的调整。
(3)、开盘第一个月的佣金可以由销售总监制定特别方式进行分配
第五条 保证金管理办法
【保证金规定】
1、为保证销售业绩的稳定性,营策中心人员提成每次均按20%提取保证金,提取满总额后不再计提。各级员工保证金的提取额规定如下:
ü 策划总监 保证金总额为20000元。
ü 高级策划师、项目经理、高级设计师 保证金为10000元。
ü 销售经理 保证金为10000元。
ü 销售主管 保证金为8000元。
ü 策划师、设计师 保证金为5000元。
ü 置业顾问 保证金为5000元。
ü 销售后勤人员 保证金为2000元。
【保证金退还规定】
ü 楼盘销售进度超过90%或入伙后三个月内方可全额退还。
ü 销售进度未达到90%,因个人原因本人提出离职的员工,于办理离职手续后三个月退还50%保证金,剩余50%保证金不予退还;
ü 销售进度未达到90%,因公司原因离职的员工,于离职后三个月退还50%保证金,离职九个月后退还剩余50%保证金;
ü 原则上所有人员保证金保证时期到期后,不申请退还保证金将继续对其所售物业进行提成;保证金一旦申请退还,不能享受所售物业的提成;
补充:对于已经全额退还保证金的销售人员,如本人仍有物业提成,经专管副总确认后,仍可对其所售物业进行提成,但需按其所售物业提成的50%计提保证金。
ü 上述所有人员在销售期间造成严重失误或违反公司有关规定而被辞退的,其保证金将视情节轻重扣留50%--100%;
ü 公司有权在每年年底根据销售情况,决定是否发放部分保证金作为年终奖励。
第六条 提成发放流程规定
【销售提成发放流程】
【策划部门、销售后勤部门工作人员提成发放】
深圳xx集团人力资源部
二O**年九月十二日
发:深圳xx集团人力资源部 报:集团总裁
送:集团营策中心、高管、财务部、计审部 拟稿:
核稿: 共印:〔4〕份